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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第一次从重庆起飞回杭州。大巴车从川中某市直奔重庆江北机场,一路高速,不到200公里,却给我以“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当然,这并非说重庆这个“火炉”比起四川来,气温高了许多。笔者的感触,主要源于高速公路两旁的广告牌。在四川境内,拔地而起的商业广告牌接二连三,想方设法抢占最佳角度,拉扯路人的眼球;尤其是靠近城市的区域,已经大有见缝插针的趋势。然而一旦进入重庆,不仅广告牌密度大为降低,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公益广告,比如环境保护、科学发展、“唱红打黑”等——居然看到好几次久违的雷锋!重庆境内100多公里路程,笔者只看到5块纯商业广告:一块银行广告,一块汽车广告,一块商贸城广告,再加两块房产广告——其中一块还在合川市区,也许是碰巧竖在高速公路旁而已!

笔者并无多少经济学的底子,但是仅凭三十年的生活经历,大概可以总结出一个规律:经济越发达、市场越活跃的地方,高速公路两旁的广告牌就越多。最为直观的例子:长三角的广告牌,比起川渝地区来说,密度大概要高出一倍多。靠近大都市的路段,比起农村路段,密度估计相差十倍。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比起一般高速公路,估计又要多出几倍。这一规律不仅在中国适用,在欧美等市场经济国家同样如此。比如美国东部交通动脉95号州际高速,尤其是靠近纽约、波士顿、费城、华盛顿等区域,一向都是广告牌的重灾区。最为极端者,有着“世界的十字路口”之称的纽约时代广场,其实就是一个“广告牌广场”而已。

如果这一经济规律成立,那么应当如何解释川渝两地“冰火两重天”的差异呢?难道重庆还处在“前市场经济”时期?显然不是!虽说川渝经济底子差不多,但直辖十余年以来,借助一系列特殊政策和中央财政支持,尤其是去年获批的“两江新区”,重庆的经济增速已经远非四川可比。其中虽有政府推动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因素,显然还是市场自身的无穷力量。换句话说,重庆肯定有足够的广告需求,绝不至于让高速公路的广告资源白白浪费。

莫非是重庆政府限制广告发布?也许可能。其中一个原因,大概是交通安全。广告的目的是吸引眼球,可是高速公路的安全却有赖于驾驶员全神贯注。正是因此,世界各国都对高度公路广告牌有一些限制,比如不能过于“诱惑”,不能过于“刺眼”。视频广告牌几乎绝对禁止,因为那无异于让驾驶员边开车边看电视。比基尼女郎一般也不允许,因为这可能让一些驾驶员恋恋不舍,“回头再看一眼”,甚至让部分人血压升高而发晕。过于密集的广告也不行,因为容易让驾驶员“目不暇接”,忘记开车了。但是另一方面,密度和内容适当的商业广告,却有助于消除驾驶员的视觉疲劳,从而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交通安全提供协助。正是从这个角度,笔者揣测,即使重庆政府有安全方面的考虑,也不是如此极度压缩商业广告的主要原因。要不然,重庆也不会允许诸如唱红打黑、植树造林等公益广告的存在。

另一个原因,也许是审美的选择。在这个商业广告铺天盖地的时代,相信不少人,包括笔者自己,都对广告有着或多或少的反感。“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各种户外广告,不仅一再刺激我们脆弱的心灵,也实实在在污染着我们的生活环境。正是因此,很多地方都对户外广告多有限制。减少高速公路广告,还路人以青山绿水之本色,让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能够少遭受一些广告轰炸,其实也算美事一桩。然而,矫枉无需过正,市场经济已经注定无法禁绝商业广告,因为这无异于自掘坟墓。正是因此,就笔者有限的旅行经验来看,还没有哪一个地方像重庆一样,如此极端地压缩高速公路商业广告。在这个商业社会,这显然不太正常。

原因究竟何在呢?

笔者大胆揣测,这也许源于地方政府的“洁癖”。强势领导按照一己之见重塑地方风貌,华夏大地已经多有先例。远者可观割据成都之南唐后主,为博妃子一笑,下令全城遍种芙蓉花,于是成都竟得“蓉城”之雅号。当今社会虽不至于再有此等风流韵事,但凭借“集中力量办大事”、“跨越式发展”的深厚优势,拔掉几块高速公路广告牌还不是区区小事?!尤其是在重庆这一方颇为特殊的土地,近年来唱红歌、打黑帮、讲故事、传经典,一系列运动搞得热火朝天,连重庆卫视都可完全放弃商业广告,转身变为24K的“红色频道”,那么高速公路上的众多广告牌,一朝洗去铜臭味,成为政府而非企业的宣传阵地,显然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于是乎,商业广告几乎绝迹,红色广告、公益广告取而代之,青山绿水显出来了,主体思想突出来了,正所谓“政通人和、环境优美”!

然而,这毕竟也是对市场资源的浪费。如此优质的广告位,要么白白放弃,要么由政府花费血本竖立几块公益广告,不仅没有带来经济收益,相反还要耗费不少税款,是否也有“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形象工程”之嫌疑?

在一个正常的市场机制下,高速公路占据得天独厚之广告资源,广告客户自然蜂拥而来,于是高速公路公司可获得巨额利润,政府可收取可观之税入,市场亦因广告的发达而进一步搞活,如此一举多得之美事,正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最好体现。反之,如果强力铲除商业广告市场,高速公路公司不仅收益减少,甚至还要为公益广告的成本埋单,政府也无税入进账,市场也因广告的萎缩而受到影响;不仅如此,因高速公路公司的还贷能力降低,要么需要提高通行费,要么需要延长收费期限,而不管作何选择,最终埋单的还是广大车主和乘客。

经济效益与视觉感受,两种价值之间的权衡,本无优劣之分。正如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政府一般无需代替公众作出选择。一个正常的社会中,应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广告资源丰富,自有人掏钱作广告,让广告主、高速公路公司、政府、公众等各有收益;广告牌太多,影响安全或美观,自有合适的渠道——比如民主的立法——限制广告牌的数量及形式,从而最终实现广告、安全、美观之间的平衡。这一平衡,发乎微妙之间,个人之心智恐难妥善处理,因此需要诉诸市场,任由这只“看不见的手”指挥。

然而在重庆这里,在几乎千篇一律的公益广告之间,市场似乎不见了。我只隐约看到,在这背后,有一只过于强壮的政府之手,在以权力之好恶,塑造这八万平方公里的风貌,左右3000万人民的经济活动。这一“权力代替市场”的路子,究竟效果如何,究竟有多大“市场”,可能还有待时间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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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荣杰

兰荣杰

59篇文章 7年前更新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法律科学博士(SJD)。做点有趣的学问,有点用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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