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与司法改革
在摩托车被禁止上路之后,电动自行车终于成为深圳的下一个目标。政府的理由很简单:电动自行车太容易违章、肇事、造堵甚至成为飞车抢劫的工具。确实,平日里乱闯红灯、侵走机动车道或者随意穿梭变道等行为,十有八九都是电动自行车。然而民间批评政府的理由也同样简单:决策者们高高在上,出入皆有小轿车,怎能体会电动自行车对于底层社会的重要性?!毕竟不容否认的是,对于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而言,尤其是那些需要负重出行的快递...
在摩托车被禁止上路之后,电动自行车终于成为深圳的下一个目标。政府的理由很简单:电动自行车太容易违章、肇事、造堵甚至成为飞车抢劫的工具。确实,平日里乱闯红灯、侵走机动车道或者随意穿梭变道等行为,十有八九都是电动自行车。然而民间批评政府的理由也同样简单:决策者们高高在上,出入皆有小轿车,怎能体会电动自行车对于底层社会的重要性?!毕竟不容否认的是,对于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而言,尤其是那些需要负重出行的快递...
我是一个法律人,按照惯例,我似乎应该和一大帮法律人一样,指责北上广深等城市的汽车限购政策属于对公民财产权、契约自由权的侵犯,或者至少也有违“公众参与、过程公开”的行政决策原则。可是作为一个俗人,我一向警惕任何宣称“不证自明”的东西,不管它是所谓基本权利还是普世原则。我思考的逻辑很简单:如果换作我是其中一市之市长,我会怎么做?
首先明确一个也许已成为共识的前提:相比城市的道路资源,机动车确实太...
时隔数十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启动特赦制度,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四类犯罪分子。相信对于多数国人而言,可能都是人生中第一次亲眼见证特赦,尽管这一制度在中外司法历史上并不罕见。按照官方的说法,特赦可以展示“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弘扬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慎刑恤囚的历史传统”,“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不过,特赦作为一项宪法条款,迄今已沉睡四十余年,这一事实本身就...
【按】近日获悉,在林森浩案的死刑复核程序中,林父解除了对斯伟江律师的委托,有意另请他人。虽说斯律师令人敬重,但林父救子心切,亦无可厚非。只不过最高法院天威难测,林案究竟何去何从,尚未可知。对于各方表达的汹涌意见,笔者却多有感触。
“复旦投毒案”的被告人林森浩该判死刑吗?这样一个问题,总是让我们容易想起药家鑫,那个于2011年6月被执行死刑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两案的被告人都是大学生,都是被控故意杀人...
原载个人《方圆》专栏
深秋的周末午后,抱着女儿,和爱人一起喝杯咖啡,心情和阳光一样暖和。走出咖啡厅,门口是一条单行道,却见一辆外地车在慢慢逆行。司机似乎有点犹豫,我见车窗开着,便大声提醒道:“这是单行道!”司机没有反应,倒是副驾上的中年男子张口就来一句“国骂”,估计是嫌我多管闲事,然后一脚油门,留给我一串青烟。
本是好意提醒,结果遭遇“狗咬吕洞宾”,我本能的反应是回敬一句,可是刚张开口,就意识...
【按】应搜狐评论之邀,在访学之余草就短评一篇。一家之言,供方家批评。
18年前,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因强奸杀人被判死刑。9年前,明显更可能是真凶的赵志红落网。今天,内蒙古高院决定对呼格案立案再审。如果不出意外,呼格吉勒图将是近年来第一位在执行死刑后获得平反的蒙冤者。此前的赵作海、佘祥林、杜培武和张氏叔侄等人,平反前虽然都系狱多年,但至少还留着一条命在。与呼格命运最为相像的是聂树斌,但是不管舆论...
【按】安全地做一个有担当的刑辩律师,相信这是诸多法律人的梦想。然而执业风险与职业伦理并非总是结伴同行,尤其在当下中国这么一个特殊的司法环境中,两者之间可能经常存在龃龉。不才末学,草就一份《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与职业伦理指引》,斗胆求教于各位方家,亦望能抛砖引玉,引起业界更多讨论。任何批评和建议,请致lanrongji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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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部门法律中,刑事诉讼可能是最能吸引眼球的一个。猎奇之心,人皆有之。不像民法的平淡和刑法的冷酷,刑事诉讼总如一部部扣人心弦的谍战剧,一边是阴险狡诈或刀光剑影的犯罪,一边是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侦查;破案之时总是柳暗花明大快人心,审判之时又见庄严肃穆善恶有报。整个一个刑事诉讼程序,人性与制度、智慧与力量、正义与邪恶相互交融,身处其中的罪犯或许步步惊心,聚众围观者却往往能收获诸多欢乐。也许正是此...
对于学界所用“刑事和解”这一文绉绉的概念,坊间基本以“花钱买刑”取而代之。从胡斌“70码”案、孙伟铭案到药家鑫案等,每当金钱与自由乃至生命直接挂钩,总会引起见仁见智的热烈讨论。新近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也已为该制度“正名”。凑热闹并非我的习惯,不过因编辑相邀,正好又对学生讲授该主题,乃勾勒几笔,谈谈自己的理解。
从根本上说,刑事司法的功能无非是通过处理犯罪,恢复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