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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毕业季,应邀草就一篇关于法学院毕业寄语的评论。今天已属昨日黄花,贴出来权当一笑。)

 

 

铁打的校园流水的学生。又到七月,从全国六百余所法学院系中,又有近十万毕业生走出校园,汇入汹涌的就业大军。他们的人生,将从此而大不同。这一次的转变,不再仅仅是从一个学校走向另一个学校。对于绝大多数毕业生而言,校园将成为永远的过去,再次踏足教学楼和宿舍的时候,可能是多年后的校友聚会,甚至是人到中年后送子女上学。有关校园的一切记忆,不管是学业、友情抑或爱情,都在学位帽抛向空中的那一刻飘落在身后。人生有无数的十字路口,大学毕业这一站,无疑变化最大,影响最深远,也最让人怀念和唏嘘。

对于每一个二十出头的毕业生来说,人生就是一场刚刚开始的足球赛,充满任何一种可能。即使是从小学到大学一路全A的优等生巴西,也可能在半决赛被打成筛子。即使是无名之辈如哥斯达黎加,也可能让世人惊艳。不到裁判吹响终场哨声,谁能不能保证可以笑到最后。正是因此,充斥于网络的各种毕业寄语,就如开赛前五花八门的比分预测,不管说得如何头头是道,也几乎注定不可信。然而作为一个曾经的毕业生,一个如今的法学院教师,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总是难免寄语后辈的冲动。

一个几乎约定俗成的做法是,毕业寄语总得有一些告诫、一些期许。告诫的来由,多半是寄语者本人经历过的教训。期许的方向,则更多是寄语者尚未实现的梦想。正是因此,法律人给法科毕业生的寄语,总是容易谈到对法律的信仰、对规则的尊重,最终也总是容易归结为法治。这些都没有错,然而这是否意味着,作为寄语者的我们,之所以如此强调规则意识和法治信仰,正是因为自己并未真正做到这一点?!

扪心自问,站在讲台上慷慨寄语的教师们,有几个人敢毫无愧色地告诉台下的毕业生,自己打从法学院毕业以来,就从未做过任何违背法治精神的事情?至少我不敢这样说。比如当爱人住院待产时,家人按惯例曾去“打点”医生,只不过没有勉强我让我经手而已。当女儿要上幼儿园时,我也曾积极联络供职政府的朋友,虽说最终没有借助他们的力量走后门,但至少因此知悉不少内幕和先机。甚至我也不敢保证,以后如果再出现就医、入学、升职等关键家事,我会不会做出更加出格的选择。

我相信自己是一个相对干净的人。我也相信这个判断不是自我吹嘘。我知道,我的诸多法律人同行里面,其实不乏一些道德上值得谴责的人。我认识一些曾受贿的司法人员,也知悉一些曾行贿的律师,其中也有人是法学院的教师。我读过一些人义正词严呼吁法治的论文甚至专著,但也知道他们转身就投入利润丰厚且手段可疑的律师业务甚至掮客人生。然而不管是我自己,还是我的这些同行,一旦走上讲台为毕业生寄语将来时,都总是语重心长地强调法治。

这看起来不无荒诞。然而仔细思量,谁又能轻易诉诸简单的道德臧否?存在不一定合理,但是存在一定有原因。每一个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经济人,任何一个在现实中背离了法治理想的法律人,肯定都有在经济学上合理的理由。当手术刀下是你的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有谁愿意冒险让医生对你有偏见?当不同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收费水平有天壤之别,有谁心甘情愿将唯一的孩子送进差的那一所?甚至于,当一个电话或一顿饭局可以显著增加一个上亿标的案件的赢面,并为自己带来丰厚的代理费收入,有多少兼职律师的法学院教师可以抑制住联系现任法官的前学生的冲动?

真相往往很残忍,真实的逻辑也往往很难让人接受。也正是因此,似乎没人在给毕业生的寄语当中,讨论这些残忍的真相和逻辑。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普遍虚伪。锦上添花吉言相送之事,人人皆愿为之。煮鹤焚琴破坏气氛之言,无异于自讨没趣。然而一番语重心长之后,我们始终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台下即将毕业的学生,难道真不知台上的寄语者其实并不如他的言语那么高大?或者,假设毕业生们都将前辈寄语奉为圭臬,他又将如何面对真实社会的残酷现实?

毫无疑问,环境会改造人。今天也许还有不少“天真”的毕业生,但他们终有“成熟”的那一天。经济人假设从未被推翻,现实的利益衡量总会将莘莘学子改造成为生计奔波的普通人。学生时代的激情和理想,相当部分都会在生活中磨蚀乃至消失殆尽。对于规则和法治的宗教式信仰,在遭受现实的一次次撞击之后,也许更多只保留在对更年轻的后辈毕业生们的寄语当中。历史似乎总是如此滑稽地重复。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个现实的成年人,是否真的应该向毕业生呼吁自身都无法践行的法治理想?一个务实的教师,是否真的应该鼓励学生坚持青涩时代的天真?尤其在这么一个信息时代,学生掌握的资讯往往不亚于教师。他们对社会的判断,甚至比教师更为现实。他们所面对的压力,多半也大于已经解决生计问题的教师。如此一来,我们如何才能让他们相信,我们的寄语确实出于真诚,而不是空洞的辞藻甚至虚妄的诓骗?

怀疑多数学生的判断力,本身就是缺乏判断力的体现。我们必须承认,今天毕业的法科学生,许多人已经足够“成熟”。至少我们必须相信,即使今天依然天真的毕业生,也必然会逐渐退去青涩。然而“成熟”并不一定意味着法治信仰的彻底丧失。其实对于多数学生而言,浪漫化的理想固然会趋于销蚀,但一条源于朴素的良知并被法学院教育所强化的底线,却或多或少会得到保留甚至张扬。这一条底线,也许不至于让他们成为斗士甚至烈士,甚至不足于阻止他们送出红包或笑纳贿赂,但却可能让他们在送出红包时心生自责,或者至少不会轻易因为贿赂而故意“祸害忠良”,出入人罪。正是这一条底线,可能才构成未来法治社会的根基,才是万丈高楼所依赖的基础,因此也正是众多法学院教师——那些曾经的毕业生们——如今聊以自慰的凭借,以及不厌其烦在寄语后辈时想要唤起的东西。

两千多年前,身为私塾教师的孔子曾言:“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身为教师者,也许必须要有小题大做的意识和策略。实现法治之路也许无比漫长,无数法律人可能都不得不经历理想与现实的艰难龃龉。然而如果没有作为口号的目标,没有诉诸天真的理想的呼吁和努力,也许我们连基本的底线都难以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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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荣杰

兰荣杰

59篇文章 7年前更新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法律科学博士(SJD)。做点有趣的学问,有点用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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